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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休

书名:暮鸦行作者:北枫渡河加入书签投推荐票错误/举报

    归州城

    有诗云:“大天苍苍兮大地茫茫,人各有志兮何可思量。”比起兄弟们的军伍生活,鹿弁就更喜欢懒散惬意的泼皮日子。

    鹿弁如今的日子很是清闲!除了偶尔会没来由的烦躁一番外,他始终表现的温和而又平静的。自从把归州前泼皮头子捆在竹排上丢进大江里放生后,他就整日无所事事。    可鹿弁从不无事生非或者招摇过市,只是乖乖待在太白酒肆或者万花楼里,这让归州城的泼皮闲汉们很是欣慰!都暗自庆幸自己有个成熟稳重的头儿。无论何时,辛苦劳作着的泼皮们只要仰起头来,就能远远望见自己的老大,倚坐在太白酒肆的二楼,笑眯眯地投来赞许的眼神,这让泼皮闲汉们心神荡漾的厉害!让他们心无旁骛,充满了信心和动力,能全身心投入到搜刮地皮的活计中去!

    干劲十足的泼皮们,今日午后却没有看到他们的老大。不过,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侯三爷已放出话来,鹿爷今天只是想睡个午觉而已!得到消息的泼皮闲汉们都很理解,老大也是人,偶尔放松一下也是天经地义的!

    懒洋洋的鹿弁用胳膊胡乱支棱着脑袋,眯缝着眼睛打着盹。刚刚过了晌午,他就盖着侯三的布衾,把身体瘫倒在酒肆露台的竹榻上晒太阳。归州的深秋还是很清冷的,一过午后江风就刮了起来,阵阵寒风透过身下竹榻的缝隙,犹如无数把锋利的小刀,不断攮割着鹿弁的身体。现任酒肆掌柜侯三也是个吝啬鬼,就不知道给自家布衾里塞点好东西?只是胡乱填些茅草和芦花来充数。

    这里的确不是个适合午休的环境,可鹿弁还是没有半点要起身的意思,即使身体已经忍不住打起了寒颤。

    为何会如此困倦?是因为万春楼的媚娘嘛?昨晚,身材丰腴的媚娘彻底被鹿爷掏出来的华丽珠钗点燃了情欲,痴缠的厉害!鹿爷堪堪应付了整整一宿。    想到这,鹿弁伸手揉了揉酸胀的后腰。

    或者,是因为楼下打着自己旗号白吃白喝的两个狗腿子?如今,有抠门鬼侯三盯在柜台上,在他们俩吃饱喝足前,鹿爷还得乖乖留在太白酒肆里,否则,他们就会被无情的撵出店门。

    好像都不是,鹿爷今日只是想安安静静的睡个午觉而已!

    自从侯三做了酒楼掌柜就讨来范大爷的旨意,立下个规矩,太白酒肆没有特殊事情,不许任何泼皮闲汉踏足。不得不承认老侯是个好掌柜!以前泼皮扎堆乌烟瘴气的酒楼,在立下规矩后就焕然一新,环境清雅的很!侯三还请来琴师和美妇当垆,莺歌燕舞、夜夜笙歌很有些盛唐遗风。如此清雅又不缺风情的好去处,怎能不生意兴隆?于是,以往被吓跑的熟客们陆续重新登门,太白酒肆隐然已是归州城权贵们交际应酬的首选。每日账上的银钱哗啦啦的流进来,怎能不让范大爷眉开眼笑?尝到甜头的老范一再重申,这规矩就是金科铁律,要严格执行下去,还指派做事认真负责的小六带人守在左右,驱赶那些敢于靠近酒楼的外地闲汉。

    规矩是要严格执行的,可有位爷必须除外,自然就是鹿弁了。鹿爷可不是闲汉,虽然他确实整日游手好闲。    鹿爷每天吃饱喝足,就喜欢趴在酒肆二楼上看热闹,最爱看的就是小六带人揍外地来的闲汉,每次都会看的津津有味。通常小六都是把闲汉赶出酒楼附近了事,咋咋呼呼随便踢打一番后转身就走。当然,有时候也会格外精彩一些。

    比如有一次便出现了意外,被揍的闲汉本已像条赖狗般扑倒在地,小六就领着人往回走去。却不防那条赖狗冷不丁扑倒走在最后的李二,将他死死压在身下揪住了要害。

    李二就如同被劁的猪般惨叫连连,小六本已走远,赶紧带人返身来打。七八条壮汉揍一个乞丐,哪还讨得了好?众人冲上去一顿厮打就将汉子揍得口鼻喷血。

    可那条赖狗也着实阴损!眼看着都快活不成了却还是死死揪住李二不撒手!

    小六一看也急了眼,知道再不下狠手兄弟人就废了。这李二可是均州一起跑出来的老弟兄,咋能眼睁睁看着他绝了后?于是狠下心来搂头砸下一闷棍!那条赖狗这才软踏踏的倒了地,被丢进路旁臭水沟里彻底变成了一条死狗。    见李二疼的满地打滚的狼狈样儿,楼上的鹿爷看着好玩,脸上都笑开了花!

    通常到了黄昏时分鹿爷就要去睡觉了。鹿爷平日不住军营也不住客栈,范大爷家更是不欢迎他的,每次去府上都偷偷和水仙儿挤眉弄眼,范大爷每次见他登门就会黑着脸轰他赶紧走。

    鹿爷就长住在万花楼里,那是归州城里最大的娼寮,光胡姬就有十几位。万花楼的妇人都和鹿爷很熟络,哪个见了他都会主动凑上去温存一番,鹿弁觉得回到那里,才算有了家的感觉。

    那天鹿爷下楼回家时拿了两个胡饼,路过街边臭水沟时,就顺手丢给了那条死狗,没想到,死狗居然还没有死透!见到吃食就爬起了身,啃着胡饼跟着鹿爷就走,撵都撵不走,从此后就像狗一样粘着鹿爷不离开。

    “你叫个啥?”    “小赖子!”

    “真难听!”

    ……

    鹿爷是个自重自爱的人,当然不会只吃白食啥事儿都不做!上回老范急吼吼跑来求救,赶上鹿爷心情好就背着手去了。

    到了大街上,远远就瞧见一条大汉满身酒气,浑身上下被人捅开几个窟窿,血葫芦一般往外滋着血,却依然不知死活!拎着把杀猪刀胡乱劈砍,直撵着七八个泼皮跑出一条长街去。

    鹿爷看着有趣,就揣着手杵在一旁瞧着热闹。没承想,却被路过的大汉滋了一脸血沫子。鹿爷如今可是个洁净人,好端端被人弄脏了脸,心里当然就不乐意了。斜刺里一个飞腿踹翻大汉,就压在地上捶打起来。那汉子也是个浑人,躺在地上也不去护住头面,还扬手喇了鹿爷大腿一个血口子,鹿爷吃痛发了狠,夺过那把杀猪刀就捅在了大汉的琵琶骨上。

    大汉挨了刀,却咧开嘴喷着血沫子傻了吧唧的笑了。

    “嘿嘿!你是鹿爷?”

    “嗯!”

    “跟着你能天天吃胡饼不?”

    面对这狗一般低微的请求,鹿爷轻蔑的笑了!

    “不行!十天吃一次”

    “两天……”

    “七天……”

    “三天……”

    “四天吃一次,不能再多了!”

    “嘿嘿,行!”

    “你叫个啥?”

    “大狗!”

    “太难听!”

    ……

    穷人家的孩子命贱!从小只是猫三狗四的随便起个名,以示区别就好。如今鹿爷可是体面人,带人出去应酬总不能丢了脸面!为了给这两个狗腿子起个响当当的好名字,鹿爷搜肠刮肚整整想了三天。最终决定小赖子改叫“赖孑”,大狗改叫“苟达”;两个狗腿子对自己的新名字都很满意。

    体面!好歹像个人名!

    自此后,不论鹿爷走到哪儿身边都跟着两个狗腿子,一个是阴的让人脑壳疼的赖孑,一个是狠的让人脑壳疼的苟达,主子就是又阴又狠,让人不想要脑壳的鹿弁!

    大哥许存现在是兵,鹿爷自然就不能再做贼。不过瞅准机会偶尔黑吃黑还是可以的。昨日,赖孑和苟达就带人端了个盗墓贼的老巢,揣回来一包珠宝首饰让主子过目。鹿爷挑了支漂亮的珠钗,昨晚送给了媚娘,不知道妇人要是知晓那串珠钗是从死人头上拔下来的,会不会后悔昨晚在榻上哪般痴缠?

    鹿爷还相中一支丑丑的铜簪,现在还揣在身上。歪歪扭扭一支细铜棍,只是在簪头位置錾出一只鸟头,材质普通,样式也不出奇,做工更是粗鄙不堪。簪头看上去不似凤凰也不像孔雀,却有点像蔡州城头的那只老乌鸦。

    鹿爷看着讨厌就搁在油灯上烧,看看烧不化就没来由的烦躁起来,拿起铜簪在自己琵琶骨上烙了个印记。

    赖孑和苟达两个憨货不明就里,以为是主子发明的独门徽记,慌不迭也拿过来各自烙个丑陋的乌鸦印记在琵琶骨上。

    ……

    日头已经偏西,江风更加冷冽,竹榻上的鹿爷终于躺不住了,心里不住咒骂着抠门鬼侯三。又忍不住有些自责,面色赤红的想着:都是成年人了怎么还会赖床?这午觉,睡得实在是太久了些!

    鹿爷终于坐起身,哆哆嗦嗦从怀里掏出那支丑陋的铜簪,看着它却没来由想起了爹娘,想起了姐姐,想起了每次看见自己就会红着脸跑开的,大屁股的冯家二丫头,想起了蔡州城头的乌鸦……

    要不要让赖孑和苟达逮一只乌鸦回来,尝尝到底是什么滋味?

    然后,鹿弁就想到了许存……这里冷的着实不像话,不能睡了就去找大哥,有他在身旁肯定能睡个好觉!……

    鹿爷今日的午觉睡的很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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