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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抓住春天的尾巴

书名:全能小神农作者:荷椒侠加入书签投推荐票错误/举报

    林星从工厂辞职后,回到家里随便吃了一顿中午饭,美美地睡了一大觉。

    他住的房子位于山脚下,屋子附近有一些老屋,那些屋子的邻居在几年前都陆续盖了新房子,靠近路边的位置,生活会比较便利。

    只有林星他们家穷,还住在山脚下。    不过,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家里非常安静。

    林星一连睡了三个小时,醒来的时候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感觉舒服极了。

    “不用上班就是爽啊!

    想睡到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

    静下来的时候,他想到了自己厉害的身手。    “灵水太牛逼了,将我的身体改造得一口气跑九层楼都不喘气。

    速度快了,眼神变好了,一个人单挑三四个人都不在话下。

    不知道,灵水还能不能将我改造得更加厉害呢?

    要是能一直一直变得更加厉害,一个打十个,乃至打百个,那就更爽了。

    打遍天下无敌手,独孤求败!    我看谁还敢来欺负我!”

    林星光是想到那种可能,就热血沸腾。

    秉持着这样的想法,他进入神针空间里。

    进入空间后,他第一眼就是看到他在宿舍里收拾的东西,散乱地堆在那里。

    他暂时还没有想要收拾行李的想法,从行李里拿了一个杯子和一张椅子,直奔水坑那里去。    经过了差不多一天的时间,水坑的水位已经上涨了,几乎跟地面平齐。

    林星拿杯子舀了一口水,毫不犹豫地全喝下去。

    这次,他有认真品味水的味道,感觉甘甜清凌,口感比他喝过的任何水都要好。

    “不愧是灵水啊。”

    水下肚后,林星坐在椅子上,闭上眼睛,静静地感受身体里的变化。    等了一小会后,他没有特别明显的感觉,便睁开了眼睛。

    观察皮肤的表面,没有发现之前那种黑色污垢排出来。

    林星有些小失望,他以为每一次喝灵水,都能够让身体起变化,原来只是第一次最有用。

    “就把灵水当成饮用水喝吧,每天喝一点灵水,应该潜移默化还是有用的。”

    人的身体里含水量达到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八十,水对人的作用,远远高于其他。

    这也就是为什么,有钱人花大钱买最好的水,据说世界上最贵的水,八百毫升卖三四十万。

    “我这水要是能大批量生产,估计能把世界上最贵的水挤下第一名。”

    灵水能让人脱胎换骨,身体强壮,还能让植物加速生长,果实变得美味。

    这种宝贝水,林星还舍不得卖呢。

    知道身体没什么变化后,林星没有钻牛角尖,他一个念头回到了家里。

    “有灵水助力,不代表不用干活,要开始规划未来的农业之路了。”

    他穿上透气的长衣长裤,脚踩解放鞋,在家里找来了一些装备。

    戴上破旧的草帽,背上古董级别的喷雾器,准备了镰刀和长棍,带上上次让神针做的两个大帆布袋。

    装备齐全之后,他开始上山了。

    下午四五点的时候,天气变得阴凉下来,上山的时候迎着一阵阵凉风,林星惬意不已。

    林星的鼻腔里都是泥土闷闷的味道,夹带着些许冷意。

    “抓住了春天的尾巴,炎炎夏日就在路上了。”

    林星这次还是去看番石榴树。

    他昨晚摘了两棵树上各一半的番石榴去卖,树上剩下的有些还没熟,有些差不多熟了。

    其他没浇过灵水的番石榴树,从树到果子,都大大不如浇过灵水的。

    “做个实验。”

    林星背着手动喷雾器进入了神针空间里,在水坑里打了一些灵水灌进喷雾器内。

    出来之后,他拿了一个出水比较细的喷雾头装上,拿起长杆,准备有针对性地催熟果子。

    “在金银花上做的实验成功了,番石榴应该也没问题。”

    有长杆的好处是,可以喷到比较高树枝的果子上。

    “滋滋滋……”

    好几颗快要成熟的番石榴被灵水浇灌着,覆盖上薄薄的一层水雾,那水雾马上就被果子吸收进去了。

    林星停下手,看到那几颗番石榴发生了肉眼可见的变化。

    从还没成熟的青皮状态瞬间变成成熟的青黄皮状态。

    “可以针对性地催熟!”

    林星兴奋不已,他又找了几颗弹珠大小的番石榴去喷洒灵水,这次喷的比刚才多了些。

    弹珠大小的果子“噌噌噌”地变成了拳头大小的熟番石榴。

    “成功!”

    一来二去,林星大概掌握了灵水的喷洒量。

    他没有继续喷灵水,而是将镰刀跟棍子用铁丝缠起来,再把布袋挂到镰刀手柄下方。

    把长棍往上一伸,轻轻松松就用镰刀将成熟的番石榴给摘下来,直接掉落布袋里。

    摘了一些成熟的果子,林星就停下手了。

    他今天来,主要不是摘果子。

    他路过番石榴树林,去看桃树林。

    四月,是桃树开花结果的季节。

    “不知道长得怎么样,按理来说,卖完番石榴就轮到桃子了。”

    林星翻过一个小山丘,远远地就看到斜坡上的十二棵毛桃树。

    毛桃是他们本地的叫法,是指本地自然生长,不经过嫁接的桃子树。

    林星记得有几棵是他当时吃毛桃时吐出来的核,爷爷拿去种的。

    这些毛桃树,长势很不错。

    枝头上大部分已经挂着小果子了,某些枝头上还有粉红色的残花,风一吹,枝头的花瓣就飘飘扬扬地落在地上。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不知怎的,林星想起了这句诗句。

    “不知道四九去哪里了?”

    几乎每条村都会有个疯子或者傻子。

    每到三月四月桃花开的时候,梧桐村里有一个叫四九的男人,他的桃花病就会发作。

    桃花病发作期间,他会在路上走来走去,看到小姑娘会流口水,偶尔会攻击人。

    在林星小时候,四九正常的时候对他还是不错的,给过林星几次零食吃。

    近几年已经不见四九的身影了,有人说他被抓去精神病院疗养了,有人说统一被货车拉着附近的疯子到处转移。

    具体去处,林星不得而知。

    林星走近桃树林,看到枝头上挂着密密麻麻的果子,还是淡青色的。

    “果子多,这一次的收成应该不错啊。”

    然而,当林星摘下一颗小果子仔细看的时候,他的眉头就皱起来了。

    果子上面有几个小洞。

    “我差点忘记了,这些桃子容易长虫子,要是都长虫子的话就不好整了。”

    桃子里的虫子叫做桃蛀螟虫,这种虫子很难清除。

    要防治的话,在开花的时候就要去行动了。

    因为虫子会把卵产在花朵里,随着果子成长,就会在果子里面长大。

    等果子长大后,这些虫子就会从里往外吃掉它。

    以前小的时候,当地小孩子很流行做一种实验,将熟过头或者是烂掉的桃子掰开放在太阳底下晒,很快就会看到爬出不少黑淡褐色的小虫子。

    林星一连看了好几颗桃子,发现上面都有洞。

    “以前的毛桃,小孩子很喜欢去摘来当零食吃。

    现在的人有钱了,果子就算烂在树上,也没有人去摘。”

    加上现在市面上,桃子的品种实在是太多了,味道好还没虫子,毛桃自然而然就没什么吸引力了。

    不过,林星对于毛桃,有着一种难解的童年情怀。

    那种味道怎么说呢,吃起来,带着回忆。

    毛桃除了果子能吃外,桃树枝也是有特殊用途的,就是用来辟邪。

    在林星小时候,梧桐村搬祠堂的时候,惊动了地底下的东西,据说把那东西放出来了。

    有人在夜里会看到不干净的东西,后面,所有的人都随身带着桃树枝,尤其是小孩,以免被不得了的东西给沾染上。

    那时候的桃树还是很受欢迎的,也是爷爷种这些桃子的原因。

    “现在该拿这些树上的毛桃怎么办好呢?”

    林星陷入了思考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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