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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马氏龙族

书名:一境无敌作者:东一太白加入书签投推荐票错误/举报

    左眼罩。

    头戴黑泽,深布长衣,身披斗篷。

    身边五人皆是羊皮袄,滚刀,旱烟袋。

    虽然不搭调,这女扮男装的土匪女头领还是架势十足!

    “老大,这一次咱们“月牙泉马大脚”受此重挫,恐怕再难振兴了!”

    “哎!”

    女土匪不免长叹一口气:“没想到西雍的盘查这么严,真是大意了,早知道就不带那几个女人了!关外也不是没有女人,都是老三,管不住裤裆里那玩意,害了大伙的性命!”

    “哎,老大,没想到您居然逃了出来!这往后,怎么办啊?”

    “往后?哎!”不免叹息:“这一次若非道上朋友帮忙,怕是也没命了!现在是出不去了,不过那朋友给了条路,只是比关外的活计要大!得好好考虑一下!”

    “这有什么考虑的?老大,现在关外是出不去了!就是甘州也不宜久留!一旦通缉布告贴出来,别说那些鹰犬了,遣唐使,赏金猎人,追风捕头,那都会闻风而来的!”

    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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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人,在这西北边地,尤其是安西那一面,到处都是!也正因为这些人太多,所以他们月牙泉马大脚做了一票大买卖之后,这位女匪首就决定还好好挥霍一场,也顺道避避风头!

    现在,恐怕就难了。一旦官府的通缉文书发出来,她就会是通缉犯!免不了她的画像散的到处都是!

    虽说如此,女匪首还是犹豫了许久,但是最后还是一拍桌子应了:“好,去玉凉!”

    “是!”

    几人起身,吩咐伙计把之前要的二十斤肘子包好,他们大包小包提了一堆,出门了!

    一边有位白衣公子哥,坐在附近不远,一直注意着他们,身边侍女红色衣衫,身材丰满,为了遮掩自己迷人的女子风光,还披了一件华贵的狐狸皮毛斗篷,哪怕是吃饭的时候,也并没有解下来!

    在看到他们出门之后,姚清风才喃喃的念叨:“月牙泉马大脚,北马……”

    “公子知道他们的来历?”香菱好奇询问。

    “嗯”

    看看还在出门的几人,姚清风小声说道:“我去过师父的书房,对这个有些印象,如果没猜错的话,那个人是个女人,就是月牙泉马大脚马兰芳。”

    “马兰芳?”

    看看出门去的人,姚清风微微一笑道:“月牙泉马大脚,那是敦煌那边有名的土匪。”

    一愣,香菱差点笑出来,看向已经没人的门口:“女土匪?”

    姚清风点点头,随后继续解释道:“别小看她是女人,不过她可姓马,她那家族在北地一面很有影响力,马氏龙族!人称北马!”

    “马氏龙族?”香菱不懂,更没什么文化,听到姚清风这么说,为了讨好主子,便装作有些墨水的模样,笑问道:“龙马精神的龙?”

    “龙马精神?”吭笑一声,姚清风继续解释道:“马氏龙族在江湖上很有名气,据说,他们能召唤神龙,百妖不近,百邪不入。”

    香菱惊讶,没想到这马兰芳这么厉害?一想也是,要不厉害,怎么可能做土匪头子?一个女人做土匪头子!这也是世间罕见啊!

    “这个马兰芳应该是马氏龙族的旁系血脉,并非正统,也没有召唤神龙的能力。不过,她毕竟算是马家人,尤其是河西这边的马氏龙族,多都集中在安西一片!据说那里因为常年战乱的原因,妖魔横生,这正是马氏龙族发挥本事的地方!”

    回忆一番,姚清风说道:“据说几十年前,那里闹过千年僵尸王,虽然马氏龙族前去消灭,但是并没有杀掉那个千年僵尸王!所以马氏龙族就世代镇守在那里,等待有一天消灭僵尸王。”

    “原来如此。”

    “时间长了,马家也扎根在敦煌繁衍生息。不过前几年,据说马家集体迁移去了南边,只留下了马家这些旁支。由于长时间内部争斗,这些旁系血脉也日渐衰落了。不过马家女人的血液里天生就有神龙之血,所以很擅长做降妖除魔的事情。”

    “那她怎么当了土匪?”

    姚清风笑笑:“关于她的消息挺多,怎么说呢,被族里安排强行嫁给了一个将军,可没想到柳霸会收复西北,战败以后,她随着夫君落草为寇了,据说他夫君短命,染了风寒而死,所以她成了土匪首领,而且还在月牙泉一带打出了名声!”

    香菱惊讶。

    炒炮仗上来,还有一盘卤肉,一碟卤鸡蛋,一碟凉拌土豆丝,两杯茯茶。

    上的全活,姚清风更在意享受美食,不再理会这马大脚了。

    香菱起身,将这些菜一一品尝,认为没毒之后,才伺候主人吃饭。

    ……

    再说马兰芳,领着兄弟们出门,顺道给他们说着:

    “现在外头风声紧了,咱们的活也不好干,再说,也不能抢一辈子吧!?现在有条路,咱们可以投效朝廷!吃朝廷的俸禄,如何?”

    “如此甚好!老大,兄弟们跟了你这么多年了,就图个吃喝玩乐,您从来不小气,兄弟们都知道,愿意跟着你走南闯北!就是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惜!”

    “好,兄弟们,召集剩下的人手,咱们去玉凉投奔飞鹰司,以后咱们就是朝廷的人了!”

    “飞鹰司?是什么地方?”

    “我也不知道,只听董武说,那是朝廷的秘密衙门!再多的,他也不告诉我,还得以后慢慢来!”

    “……”

    众土匪没有多说话,知道老大这一次定然是使了美人计勾搭上了哪位有本事有势力的能人。

    老大不容易,为了兄弟们的活计还得出卖色相!他们没什么本事,就是跟着老大吃香的喝辣的,整日里混吃混喝,顺道给老大当当喽啰!

    “老大,辛苦你了!兄弟们这次是打算拿命来拼的,要去救你,可是那官兵太厉害,还得从长计议,正在商量对策,就听说老大您神通广大,逃跑了!大伙……真高兴!”

    “嗯!”

    马兰芳懒得理他们,这些家伙什么德行她是知道的。自己被抓了,他们屁都不放,转头就准备喝散伙酒!

    才十几天而已,马兰芳回来甘州找到他们的时候,这些家伙身上的银子都花的七七八八了!若不是她手上有钱,早跑了!

    这绿林道上,讲的是人马名声,她自知自己没什么名声,靠的就是手下兄弟多。所以这一次去玉凉也没有投名状递,就把手下这些兄弟当作献礼,献给飞鹰司。按她的想法,人多好办事,这些人在,就是力量,飞鹰司一定会很欢迎,而且她手下这些人对自己还算忠心,到了飞鹰司,也还是她的人!

    思谋着这买卖合适,而且要是能跟着去大建,做董武的姘头未尝不好!这西北,她也待腻了,听说大建山清水秀,好吃好喝,怎的不向往啊!

    正在想着没事,忽然周围黑压压冒出一大群人来,长枪逼住他们几个!

    “把刀放下,否则,格杀勿论!”

    “啊?”

    一伙人一愣,这是怎么回事?

    定睛一看,妈呀,全是官兵!

    连马兰芳也愣住了。

    就在这时,李将军面色冷清的从一众军人身边过来,瞪着眼睛看着她:“臭娘们,冤家路窄啊!”

    “啊?”马兰芳哭了,跪地只差抱大腿了:“将军饶命啊!饶命啊!”

    “自然得饶你的命!”将军冷笑:“带走!”

    “呜呜呜,我怎么这么倒霉啊!……”

    心知这次完蛋了,马兰芳哇哇大哭,被几个军士架住拖走。

    “不要啊……”

    她完全都没明白怎么回事!

    一边李将军得意的笑着。

    为了避免这些家伙把兄弟的饭馆给砸了,所以他等在外面埋伏,就是等他们出来再进行抓捕。

    ……

    几天后,

    玉凉,

    凤翔宝货铺。

    老板娘一边擦着柜台一边感叹:“哎,要是年年能遇到那么几个大主顾就好了!”

    刺绣的姑娘小英依旧认真的刺绣。听到老板娘这样说,不由一笑:“还在想少帅的事情?白拿任公子两千两,不算少了。”

    “可那是大肥羊啊!就这么点!”

    “老板娘,两千两呢,可不少啊!”

    老板娘厚颜无耻的笑道:“干咱们这行的,能嫌钱多的?小英啊,我看你呀,就不适合干这行当!”

    小英抿嘴笑笑:“老板娘,不让做工可以,先把这月的工钱结了,不然小英可连住的地方都没了!”

    “哈哈!”老板娘笑笑,擦把嘴,杏眼眸子瞄瞄小英的身材,笑话道:“小英啊,就你这般俊俏的姑娘家,还愁没住的地方?那天梁公子进来的时候,那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也就我这店里男人不常进,你要是出去走走,保管一条街的男人跟着你,还愁少个养你的男人?也就你呀,性子倔,非要靠自己!”

    腼腆的姑娘故意拉着脸抱怨:“您这什么话啊,小英有这手艺,能养活自己,不用那些!”

    “哈哈哈!”

    正说着,一女人走了进来,腰间挎小刀,进来的时候更有些鬼鬼祟祟的模样!

    老板娘看到了,便去迎接,看她像做贼的模样,该不会是个贼吧,更是眼睛一直盯着她,招呼道:“姑娘,看个钗?还是梳子?我这的梳子什么样的都有,榆木的,香木的,檀香木的,还有牛角的,就是稀罕的象牙梳子,也照样有!”

    女人眼睛扫了一遍这店里的陈设,似是犹豫,看了半天,眼珠子稀拉拉的瞅着。

    在那耗了半天,才从怀里掏出一只玉簪来,问道:

    “老板,这簪子是你这卖出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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