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斗是激烈的,也是残酷的。有战斗,总有慷慨之歌,而英雄多在血火中诞生。
驼子和麦宾的战斗很精彩,他们战斗圈三丈内无人靠近。激射的元力,四处破坏,维也纳神父精心修葺的小院已一片狼藉。
驼子的出手总是不温不火,每一击看似漫不经心,但每一击却又都是致命的。他没有花哨的招式,没有华丽的外表,也没有勇悍的力量。有的是清风白月,有的是行云流水。这是一种境界,一种很高的境界。 麦宾则相反,每一击均伴有呼喝或冷笑之声。他的招式华丽,总有优美的影像随着他的招式而生,如一件件艺术品,让人不忍去破坏。但这些只是外表,内在却是要人命的狠辣。
熊瞎子受了很重的伤,但仍一步不退,手中没有铁盾,便以肉身为盾。身上已插了两把横刀,血流不止,但他却不受丝毫的影响,手中的巨斧仍疯狂的劈斩。
脸上除了两只眼睛的颜色还正常外,已全部染了鲜血。他已斩杀了三人,砍下了两人的脑袋,另一人则被他的斧子把脑袋敲成了豆腐花。
熊瞎子身体有些发凉,这种凉意在蔓延,身体开始僵硬。他知道自己也快要死了,仰头看了看已完成暗淡的天空,再看了看自己守护了十几年的小镇。过了今天,小镇估计无法存在了,因为摩尼教绝对会疯狂的报复。
他又看了看身边的战友,杀猪的已先一步去了,白脸龙长枪如龙,正残笑着厮杀,身上已不知是自己的血还是敌人的血。卢秃驴坐在血泊中,他的两条腿与身体彻底分家了,手里拿着弩箭,还在稳定的射击,凡意图靠近他的都会被他射杀。 王破鞋死死的护住轩辕青羽,李吃人还在发射着火球,脸上白得吓人,维也纳以身体为柱,撑住李吃人肥胖的身体,手中的书越翻越快。驼子和麦宾杀得难解难分。
熊瞎子知道,今天的战斗,胜负完全取决于驼子。只要他能杀了麦宾,那还有人能活着,否则,都难离死亡的命运。
“啊!”
熊瞎子用尽生命的力量嘶吼,身体上的冷意被驱离,燥热充满了身体的每一个角落。他转身而去,冲向正在和驼子大战的麦宾。
一道残余的元力将他击中,肩头一个血洞,但这并没有让他止步,他反而更加勇武,奔袭的速度更快。 麦宾看到了。驼子也看到了。
驼子看到熊瞎子眼中的坚决与果断,他轻叹一声,手里下又加快了几分,将力量用到了极致。
麦宾没有在意,只轻轻吐出二个字:蝼蚁。
熊瞎子舍身一扑,张开双臂,他想以双臂为锁,困住麦宾的手脚。麦宾头也没回,被屠疤子削成骨叉的左手刺出,五指如钢叉,若熊瞎子不退,便会被这五指叉给取了性命。
熊瞎子没有退,因为他非常的清楚,他只有这一击,无论是退,还是进,都是一死。 清晰的感受到五指穿进了自己的胸膛,冰冷再次笼罩全身,这次的冰冷,是绝望的。熊瞎子哈哈大笑:“兄弟们,来年记得在老熊的坟头上倒杯酒。”
熊瞎子慷慨而去,槐梧的身躯就挂在麦宾的手上。麦宾一脸的厌恶之色,他想把手拽出来,却被熊瞎子的肌肉和双手紧锁着。
麦宾闪过一丝不好的神色,汹涌的力量贯注在左手上,用力一甩,熊瞎子冰冷的尸体在这股猛力的撕裂下,化成肉片飞洒,而那颗巨大的头颅仍带着洒脱的笑容。
就在熊瞎子的身体化成肉片而飞的时候,驼子的一掌也拍在了麦宾的身上。脆响之声不断传来,麦宾喋血如潮,神色萎糜,气息浮动不定。
驼子道:“老熊,驼子送你一程。” 驼子佝偻的腰竟然打直了,眉发须张,身形如影随行,双手快得不可思议。麦宾面露惧色,飞身便想逃离,但驼子哪里会放过。
麦宾的脑袋被驼子拧了个七百二十度,眼睛还睁得大大的,满是不可置信。临死前他只说了五个字:你真敢杀我?
驼子的腰再次佝偻,轻轻的咳漱,每一声都带血,用手帕掩去。他捡起地熊瞎子的脑袋,叹气道:“这世道啊......还有什么不敢的!”
麦宾的死亡,让摩尼教徒彻底疯狂,但驼子杀入其中,无一合之敌。耳边还萦绕着他们疯狂的嘶喊:“明尊会为我们报仇的。光明神会审判你们的。”
战斗赢了,代价却是无比的巨大。
轩辕青羽是第二次面对这种残酷的厮杀。无论是屠师父,还是熊师父,都是对自己顶好的人,但他们如今都死了。还有卢师父,残废了,他引以为傲的身法再无施展的机会。
小镇凝满了忧伤。死人已死,活人还需要继续活下去。
驼子道:“此地不能留了,南雄关也不能进。麦宾的死,肯定会引来摩尼教的滔天怒火,我们要再次流浪。”
将老熊和老屠烧成灰,装进了两个陶罐里。若是将他们埋葬,也会喂了荒原的虫子。再说,离开老槐镇,还不知道能不能再回来。
带着两人的骨灰,抬着残废了的卢秃驴,几人连夜走进了荒原,老槐镇在夜色下还是那样的安静。
麦宾的死讯很快传到了光明殿,明尊大怒,派出少司命出山,火速赶至老槐镇。小镇早已人去镇空,只留下一两只无主的野狗在吠叫着。
少司命将老槐镇夷为平地,却没有将那棵千年老槐树砍掉,只是在树杆上刻下几个大字:这事没完。
在日不落山脉边沿上屹了十几年之久的小镇,就这样没落了。一些冒险者还会出现在这里,但已无栖身之处,更无补给,还要接受摩尼教的盘问。渐渐的,这里便没有人来了,残垣断壁,成了野狐棲栖之所。甚至有多臂族的土著走出丛林,在这边废墟上宣示主权。
一年后的秋天,下着丝丝细雨。巍峨的火岩城矗立在南诏的最南端,这里是南胡人的天下,因为城主是南胡人,并拥有子爵的封号。阿巴斯城主是南诏王巴林顿的同父异母的弟弟,他的火岩子爵也是帝.国分封的,是实权子爵,不过,也是从属于南诏王的。
火岩城前是一片平坦之地,无一树木,唯有野草萋萋。远隔约五十里,便是兽人族的领地,他们也筑了一座城,叫血染之丘。因为这座城便是将一座石山挖空了,里面住着各族的兽人,这是一座向所有兽人开放的城市。
两城之间的野草之地,便是双方厮杀的场所。
在离血染之丘约二十里许处,一队兽人冒险者正喜气洋溢的朝着血染之丘走。领头的是狼族人,队伍中也多是狼族人,也杂有狮族人和牛头族人。
头领狼族的格拉非哼着小调,在他们的肩头上扛着十几颗血淋淋的脑袋,都是人族的。每颗脑袋,回到血染之丘上都可以换成钱币,可以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双方的冒险者和佣兵,都过着这种纸醉金迷的生活。彼此相见,都只会称量对方的头颅能值几碗酒钱。
离城二十里,已是一个相当安全的距离,双方最危险,最惨烈的地方便是中间的十里处。他们已放松了警惕,闹哄哄的取笑调侃着。
突然,野草拽动,一个黑影蹿起,白芒一闪。兽人队伍最后一位狼人的头颅飞起,未等血柱喷射,那身影已投入野草之中,闪而不见。
格拉非气得哇哇大叫,激动的指挥着其他人寻找凶手。他们呈扇形搜索而去,却一无所获,其他人反而松了一口气。
就在他们放弃搜捕,准备收队回城的时候,冷不丁从侧的草丛里射出三支弩箭。一位牛头人倒在了血泊里,格拉非怒不可遏,刚才狮族人已搜索过那一片,却没有任何发现。他狠狠的训诉了几句,领着一队人朝射箭处猛扑去,却扑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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