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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山重水复真没路

书名:书中自有颜如聿作者:夜火火加入书签投推荐票错误/举报

    番外 山重水复真没路

    好家伙!这哪是拦路虎啊,这是直接把路给炸了啊!他已经好几年没接个人委托,专攻方向也不在民事案件上,别提新鲜出炉的《民法典》。

    陆斯安脸色一僵,但反应迅速,“我跟雅婷的共同爱好不是法律。”

    “雅婷说是。”

    “你说雅婷说的是就是啊?我不信你,得她亲口说。”说着他一副急吼吼要进屋跟张雅婷亲口确认的架势。

    姜芮书身后的人马上堵在门口,不让他进屋。

    “我这是第一关。”姜芮书气定神闲告诉他。

    这一关过不了就别想进屋,更别想见到新娘子。

    陆斯安打消了蒙混过关的念头,但又不甘心,“芮书,打个商量……”

    “没得商量。”不等他说出来,姜芮书就堵住了他的话,但又给他指了条路,“你要是没信心,可以先复习一遍,晚点再来。”

    这不是埋汰他吗?那么多条款要复习到什么时候去?

    陆斯安左右看看,顿时头大,六个伴郎都不是律师,十八般才艺全无用武之地!

    这时候要是秦聿在就好了,可惜这厮已经是有妇之夫,没资格做伴郎,而且老婆还在这儿欺负他!

    陆斯安咬牙,为了媳妇,上刀山下火海都要得!

    “行,不就是背《民法典》吗?尽管放马过来。”万一他背得出来呢?背不出来再说。

    大家一副等着看戏的表情。

    姜芮书翻开《民法典》,出了第一道题:“请背诵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陆斯安瞄了她一眼,轻咳一声,“这条啊……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尊重、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他说得飞快,也很流利,但姜芮书知道他刚才仗着个子高偷瞄了书页,但没揭穿他,只是微微一笑,“回答正确,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这条刚才他也看到了。陆斯安精神抖擞,“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其中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说罢他笑呵呵问:“芮书,你抽的是婚姻家庭那块的内容吧?”

    “陆律师对民法典很熟嘛。”姜芮书知道他在试探自己,缩小范围,笑眯眯地没有否认。

    “再熟也没你这个法官熟,你知道我专攻不在这方面的。”他才不会认下这个夸奖,怕姜芮书给他提高难度。

    “第一千零五十五条。”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一千零五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一千零五十七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干涉。”

    “老陆很溜嘛!”

    “侥幸侥幸。”陆斯安笑着朝大家拱手,口中谦虚,却是一脸的春风得意。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陆斯安说完看到老丈人和丈母娘不知何时在屋里望着自己,立即高声朝两老喊道:“爸妈!以后雅婷是老陆家的人,我也是老张家的人!您二老放心,我不是来抢走雅婷的,我是来加入你们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

    还没给长辈敬茶呢!就直接叫爸妈了!

    屋里,张爸张妈也被他逗得直笑,但没有出来给他解围,他们是高兴女儿终于结婚了,但对拱走自家大白菜的猪,不过三关斩六将休想进屋!

    于是张爸张妈给姜芮书打手势,多出几道题考考。

    “哈哈哈哈哈哈哈!!!”大家笑得直拍大腿,这偷鸡不成蚀把米啊!

    陆斯安也傻了眼,但他没垮掉,又冲屋里喊:“没问题的,爸妈,你们瞧好了,为了雅婷就是上刀山下火海我都在所不惜!”

    姜芮书笑着说:“刀山火海没有,就几道题而已。”

    “还有什么招儿就使出来吧。”陆斯安挺起胸膛。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陆斯安顿了顿,没像刚才那样对答如流,似乎在努力回忆,过了好一会儿才噢了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说完他高声补了句:“以后我的就是雅婷的,雅婷的还是雅婷的!”

    “噢噢噢~~~”

    陆斯安骄傲地昂起头,对起哄欣然接纳。

    姜芮书换个了问法:“哪些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陆斯安答得更溜了,这么问他更好回答,问到具体内容,即使他不精于民法典,基本内容却是知道的。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是第几条?”

    陆斯安一顿,语气带上了些许试探,“一千零六十四?”姜芮书提问大致按照条款顺序来,这一条应该在上一条后面。

    姜芮书摇头,“不是。”

    “一千零六十五?”

    “不是。”

    “一千零六十六?”

    “也不是。”

    见他完全蒙的,大家忍不住起哄,“老陆你是不是不行了?”

    陆斯安没好气,是男人就不能说不行!

    可他又连猜了几次都没猜对,倒是他身后的伴郎搞小动作被发现了,“老陆,不带作弊的啊!”

    “又没说不能搞外援!”陆斯安理直气壮,伴郎是拿手机偷查了,然后给他暗示,但说到底还是他基础扎实,不然就凭那么点暗示能答对这么多题?

    随后他把矛头对准姜芮书,“芮书,你没蒙我吧?婚姻家庭关系就那么些条款,你前面考了我一般规定和夫妻关系,子女姓氏应该就在后面。”

    “没蒙你。”姜芮书看起来特真诚。

    “那这到底是第几条?”

    “第二十二条。”

    陆斯安当即皱眉,“第二十二条是总则吧?”

    “我没说只考婚姻家庭的条款。”

    “但《民法典》二十二条也不是说子女姓氏吧?”

    “对。”姜芮书微微一笑,“这是婚姻法第二十二条。”

    “婚姻法不是已经废止了?法考都不带这么考的。”他控诉姜芮书,“芮书,你不厚道啊。”

    姜芮书气定神闲,“那么《婚姻法》二十二条对应民法典中的条款是哪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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