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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润笔之资

书名:大雅之世作者:钉宫党加入书签投推荐票错误/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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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先生,请过目。”周显没有任何迟疑,直接拿出自己写的那卷《百家姓》递到胡先生面前。

    “唔……”胡先生一时没有接,但可能是不想辜负了他殷切的目光,最终拿了过来,却没有急着打开看,而是问道,“小郎打算作价几何?”

    看他的意思,似乎要是不太贵的话,他就买下来了,但这可不是出于对少年郎写的东西的欣赏,更多的是一种鼓励后进的态度,大概也是不想让“著书立说”的少年郎空手而回。

    “先生看过之后再做定论。”周显微微一笑,感受到了胡先生的善意。

    “好,那我就看看。”胡先生点点头,展开了手中的纸卷,是平常用的廉价纸,他也不在意,定睛看去。

    只一眼,就被上面的字迹牢牢地吸引了,再看内容,起先波澜不惊,但明白过来写的是什么后,脸上已满是惊容。

    等到看完,惊容换成了深深的震撼:“小郎,这真是你写的?”

    先不说那从未见过的清瘦隽永的字体,就是里面的内容,也绝非一个少年郎能写出来的。

    “是小子闲来所作,先生可入眼吗?”周显谦虚地说道,看来遇到了一个有眼光的读书人。

    “不知小郎可否为我写几个字?”胡先生笑着问道,这是在试探了。

    “可以。”周显明白他的用意,毫不迟疑。

    “拿纸笔来。”

    伙计薛五连忙去柜上拿来纸笔,周显就着书架下的矮桌,想了想,写到:“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只这十二个字,或许是因为上午练过字的原因,写出来竟更有几分神韵。

    胡先生此时再不怀疑,能写出这一手好字的人,再写出那意义非凡的文章来,足见眼前少年郎的不凡。只是心里瘙痒难耐,这看起来又是一篇好文章,为什么不接着写下去呢?

    “这字是……”

    “是我自创的,瘦金体,我称它为瘦金体。”周显厚着脸皮说。

    胡先生倒吸一口冷气,小小年纪,就能自创一种从未见过的新体字,说是神童亦不为过,他是一个好书之人,同时也对字痴迷,越看越喜欢,越看越沉迷其中:“用笔畅快淋漓,锋芒毕露,富有傲骨之气,如断金割玉一般,称之为‘瘦金’,果然贴切。”

    “这里的点和圈是……”胡先生忽然又指了指上面的逗号和句号。

    “区分前后段,断句所用。”

    胡先生恍然大悟,连连点头:“奇思妙想,奇思妙想……”

    “小郎今年几岁?”

    “十三岁。”

    “是否娶亲?”

    周显一愣,被胡先生诡异地盯着,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胡先生,卖书还和娶亲有关吗?”

    “咳咳……”胡先生大感尴尬,“小郎,你这文章,我收了,这润笔之资小郎要多少?”

    “掌柜看着给就成了。”周显笑眯眯地,眼里满是狡黠。

    胡先生犹豫不决,考虑了一下:“30两如何?”

    一旁的伙计和符叔都睁大了眼睛,眼珠子差点突出来,就这一页纸,可以卖30两银子?

    周显轻轻一笑:“只是润笔,那字呢?”意思是文章卖30两,那新体字呢?

    胡先生抚了一把胡须:“再添30两如何?”

    “可。”周显顿感满意,其实他也只是随口一说,不想胡先生那么上道,60两银子,已经很多很多了,在一些偏远之地,足以买上七八亩好田。

    谈好了价格,胡先生去柜上支了60两银子来,都是筑好的银锭,总共六锭,10两一锭,沉甸甸的。

    周显过了过手,就塞给了符叔,符叔哆嗦地收进怀里,鼓囊囊的一大坨,他用双手紧紧捂住,生怕被人抢走。

    “胡先生,那么我们就告辞了。”

    朝沉迷在《百家姓》中的胡先生拱了拱手,周显带着符叔出了书斋,符叔更紧张了,不止双手捂住胸前,眼睛盯着周围的人,也都是那种防备的目光。

    “符叔,放轻松些,你这样只会更惹人怀疑。”周显哭笑不得。

    “小郎君,这可是60两,60两啊……”符叔的声音由大及小,似乎怕被旁人听了去。

    “才这么点钱,以后会更多的,到时候符叔你岂不是连门都不敢出?”周显撇了撇嘴,“而且我还要买点东西,不知道这60两够不够呢。”

    “小郎君,可不敢乱用啊,这可是要交给主母的……”符叔连忙劝道,话里话外已经替他决定了60两银子的归宿。

    周显摆摆手,符叔有一点不好,就是依然把他当成一个小孩子,凡事都要先请教过老娘,别人家十三岁的孩子,已经算是小大人了,能做半个家的主。

    他倒好,还像长不大的孩子,不过这也要多亏了老娘,要不是把他宠上了天,也不至于沦落到这个地步。

    “走,买东西去。”

    ……

    万年县很大,市集也多,周显在符叔的带路下,买了整整一推车的东西。

    其中有半车醪糟,也就是甜米酒,还有诸如羊腿、鸡鸭鱼鹅之类的肉,还有一大块猪板油,杂七杂八,堆满了一推车。

    推车是在市集上雇佣的,30文钱半天。

    好在60两银子够硬,才花了不到10两,哪怕是这样,也把符叔心疼得跟什么似的,嘴里一直在嘟囔着:“这日子不过了,这日子不过了……”

    傍晚时分,两人连同一个推车的脚力,来到了和溪狗约定的城门口。

    溪狗已经先到了,靠在牛车上打盹,周显忙上去招呼:“溪狗叔。”

    “黯奴,你们回来了。”溪狗睁开眼睛,见到他们身后还跟着一个推车的脚力,顿时震惊不已,“买了这么多东西?”

    “是啊,难得来一趟县城,不多买点怎么行,以后说不得就来不了了。”周显哈哈一笑。

    溪狗牛车后面的车斗子装了一小麻袋东西,里面好像是什么粗粮,不过还好剩下的空间够大,足以装下他买的东西。

    不过装满了后,周显年纪小,身体小,有地方坐,但符叔就没办法了,只能和前面的溪狗挤一块。

    从万年县回到龙田村,天色已经大黑,村里几乎漆黑一片。

    对村民来说,油灯几乎是不点的,也点不起,有些人家家里根本就没有油灯,所以一到晚上就入睡。

    但也有点着等的,比如村东头的周家,就像一盏指路明灯,指引着前进的方向。

    等到牛车离得近了,周显看到了家,也看到了家门口翘首以盼的母亲。

    她就站在门口,伸长了脖子,脸上有焦虑和不安,待听到了牛车的轱辘声,还没看到人,就已经大喊起来:“黯奴,是黯奴回来了吗?”

    “娘。”周显慌忙跳下车,朝她跑过去。

    “黯奴。”李氏一把抱住儿子,眼眶都红了。

    周显心中愧疚:“对不起,娘,我回来晚了。”

    “不,不要紧,黯奴回来了就好。”李氏抹了抹眼角,轻柔着他的脑袋。

    “主母。”符叔也下得车来,一脸做错了事情的样子。

    “回来就好。”李氏点了点头,并没有见责。

    溪狗驭驶着牛车,缓缓地靠近,门边的油灯昏暗,只能隐约看到他的脸:“他婶,黯奴买了些东西,我先搬下来。”

    符叔连忙跑去帮忙,两人搬搬抬抬,没一会,院子里就堆了一堆东西,像座小山似的。

    李氏看得惊奇,也看得肉疼,因为常年绣这个做那个,眼睛已经有些看不清太远的东西,加上又是夜晚,只能看到一堆堆的东西搬下来,由此想到,买了这么多东西,肯定把钱都花光了。

    只有周显看得眼睛发亮,这一个多月来虽然吃了很多鸡蛋,但却很少尝到肉味,明天开始,终于可以大鱼大肉了。

    “溪狗叔。”等到搬完之后,溪狗准备上车,周显匆忙叫住他。

    “黯奴?”溪狗停了下来。

    周显搬了一坛醪糟和一只鸡,放到了他的车斗里。

    “这、这使不得,快拿回去。”溪狗像被火烧似的,要下车把东西还给他。

    周显笑着说道:“今天麻烦溪狗叔了,要是溪狗叔不收下,以后可不敢坐溪狗叔的车了,溪狗叔不是打算以后都不载我吧。”

    “那、那我就收下了……”溪狗有些讪讪,其实村里人都淳朴,虽然他的车的确是替人拉货的,但村里人要进县城或从县城回来,他也从不收钱的。

    “溪狗叔,快回去吧,家里人等着呢。”周显朝他挥手。

    “嗯。”

    很快,车轱辘声远去了。

    接下来,符叔又把东西从院子里搬到了大堂里。

    大堂空间小,油灯在这里发挥的作用更大,李氏也终于看清了那一堆的东西,惊得张口结舌:“阿符,这、这些东西……”

    “是小郎君买的。”符叔一脸苦笑,他是想劝也劝不住。

    “我给你的钱……”李氏是想问,给你的钱够买这些东西吗?

    “主母给的钱我一文也没花。”符叔一边说着,一边献宝似的把怀里的东西都掏了出来,放在桌子上,叮叮当当的钱串子,还有几个银锭子,看得李氏大惊失色。

    “娘,这些是我卖书的钱。”周显怕她误会,当先解释道。

    “你卖书了?”李氏先是一怔,继而神情肃穆。

    “主母,不是郎君珍藏的书,是小郎君自己写的书。”一旁的符叔跟着解释道。

    “黯奴自己写的?”李氏惊讶不已。

    “是的,娘,我自己写的。”周显点点头,看了一眼符叔,符叔明白过来,便详详细细地把事情解释了一遍。

    李氏都听呆了,战战巍巍地问道:“一张纸,卖了60两银子?”

    “什么60两银子?”一个声音从里屋传来,大概是听到了后面的话,只见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从里屋走了出来,穿着一袭长衫,微微泛白,估计穿了不少年了,头上也没有戴头巾,随意扎了一下。

    长身玉立,大概有一米八左右,可惜皮肤黑了些,不然也是一个偏偏美男子。

    他就是周家的一家之主,周显的父亲,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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